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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優良條目評選/檔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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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提名无效如何处理

完成,基本上這討論不須討論太久,如果該次提名結果為無效(如未滿30天再次提名、非自動確認用戶)等,可以移至該條目討論頁存檔。如果有其它之爭議(如克里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之類的問題),可以請行政員解釋或者在該條目討論頁上另行解釋該次評選有效性問題,而不一定都得用「{{不合要求}}」的模板來表示該次提名無效;同樣,也不一定都要用「{{ArticleHistory}}」模板用一個參數表示該次提名無效(除非日後這個在維基百科是個共識)。如有其它關於評選是否無效之問題,日後可自行開串討論串詢問。--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4月10日 (三) 05:2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典优条目评选,无效提名是当作没发生,还是能造成什么影响。IP无效提名要不要存档,IP无效提名也算一次重审?参见Talk:異域天使 --221.237.112.3留言2019年4月7日 (日) 10:06 (UTC)

  • 「請確認您是自動確認用戶,否則提名無效。」所以這個判決沒有問題吧......可否即時關閉討論了? FA/FL/GA評選不能也像DYK一樣任何IP用戶也能代提名吧? (※)注意:IP這麼做等著被質疑視同擾亂性提名--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4月7日 (日) 13:20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完成,經行政員說明且提案人表明可接受「維持原判」後,故「克里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FA重審以「5支持,3反對」撤銷。如需再次提名FA,需在4月22日 15:46 (UTC)之後才可再次提名。而關於其他有關「重審的反對票是否視為方針」、「重審是否有效」等問題建議各位如需討論可以日後再開一串新討論串討論。同時在討論中提到的另外2個FA重審:「约翰·亚岱尔」、「天津市」仍然視為有效提名,這3者重審時間均維持14天不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4月4日 (四) 08:2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要求撤銷條目FA資格者(所有投下「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的人)所使用的理由不合理(不屬於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情形),本人要求宣告該典範條目重審無效,並保留該條目的典範條目地位。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1日 (四) 23:26 (UTC)

其实我觉得百万土豪难得讲道理一回,那4点理由我看也还算充分,阁下既然之前在CU时IAR了一回,不如这次也IAR怎么样?[開玩笑的]--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1日 (四) 23:33 (UTC)
IAR是為了建立秩序,而不是破壞秩序。如果我自己貿然關閉,這樣會壞了規矩,也會造成很大的爭議。雖然提請重審人的理由確實存在,但確實也不是是典範條目地位需要被撤銷的理由,所以為避免錯失一個典範條目,這個重審投票應該被宣告無效。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2日 (五) 05:16 (UTC)
然後那個人把特色條目放上優良條目重審,這案子一望而知不符合資格,我speedy close,存檔之後那個人上我茶寮誣陷我破壞。最近半個月我的氣運糟糕透頂了,不知道各位怎樣看。--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刻石留名 ) 2019年3月22日 (五) 19:20 (UTC)
这种时候不是应该反思自己的问题吗?--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2日 (五) 23:20 (UTC)
科學點講句,我氣運不好並不是主觀因素可以扭轉(誰不想天天好運啊)。上一筆舊帳也別計了,這次是他在誣陷我破壞,我可沒有做錯甚麼,叫我反思也就是說他對我錯這樣嗎。--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刻石留名 ) 2019年3月23日 (六) 01:06 (UTC)
啧。需要我去批评他吗?--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3日 (六) 07:10 (UTC)
土豪到底在干什么。。。佛叻--Rowingbohe/|专题·CUCC·地方志交流群2019年3月23日 (六) 01:50 (UTC)
“元维基不是囊括所有语言的维基百科吗?照理来说元维基会给出最中立的答案。(毕尽是元维基制定方针的,而不是中文维基的社群)”,无言以对。--Rowingbohe/|专题·CUCC·地方志交流群2019年3月23日 (六) 01:51 (UTC)
  1. 以前就有討論過支持票在FA/FL/GA可以不寫理由,為何DYK堅持要寫成:「{{支持}}:符合DYK標準」之類的理由才可以呢?
  2. DYK和FA/FL/GA不太一樣的地方是DYK並沒有重審的問題吧? 而FA/FL/GA只要區區一張反對票重審,就一定得拿至少6張支持票或者8張支持票才能抵銷重審的問題嗎? DYK的4票支持票顯然比較好計算些(而且通常都還是機器人自動判斷的),但DYK不是也有因為在存廢討論中而導致結果必須等到存廢討論結束才能判定的嗎? 那FA/FL/GA呢? 會不會都要日後投票結果有爭議的時候去互助客棧搞討論、搞出共識後再決定是否撤銷資格或是否入選呢?
  3. 請問要說DYK和FA/FL/GA可以適用「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嗎? 如果是的話,那還搞這些評選做什麼?
  4. 如果依照這種重審,嗯...談無效的重審空間應該是有的,其他人怎麼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5:36 (UTC)

回答:

  1. 因為以前DYK很多離題票,所以規定了要用「符合DYK標準」來做標準答案。這句同時暗示著,一但條目被發現確實不符標準,被掛上模版,支持票視為自動失效。
  2. DYK沒有重審。FA/FL/GA以前並不是這樣重審的,但因為舊制被認為對舊FA保護太強了,所以改例,希望能更容易將老FA拉下來。
  3. DYK/FA/FL/GA明顯是數票數的。討論的價值在於幫助主編改善條目。
  4. 社群共識位階高於方針。如果作成一項重審無效的共識,自然可推翻重審結果。--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16:43 (UTC)
  • @Temp3600::就是因為這個數票的機制,讓有些維基人有機可趁,直接灌票。算了,你們不要管我好了。--沒錢的千萬土豪留言2019年3月23日 (六) 21:19 (UTC)
  • 评审中的讨论的价值不仅是帮助主编改善条目:它是社群的公开交流,对所有关注该评审的维基人都有意义,它能够促使社群达成共识。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2:20 (UTC)
  • @白目金百利:這個應該還稱不上所謂「需不需要管某些用戶」的問題吧,又沒有明顯的「拉票」問題,所以沒有用戶需要被管制,現在應該是要針對事情而不是人討論。如果認為DYK、FA/FL/GA評選要和授權投票、授獎投票一樣要採用百分比制度應在討論頁提供看法,並讓別人討論看看。這個投票結果已經知道是「5支持,3反對」了,如果只按照票數計算明顯是撤銷資格的,就看社群如何針對克里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的重審作出一個共識判決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2:23 (UTC)
  • 私認為重審保留的票數應低於首次評選通過所需票數,或可採相對多數+通過票門檻。——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4日 (日) 02:46 (UTC)
  • 或許這樣:我要求就著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條目序言中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裏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未有參考資料也佐證的問題重新進行FA重審,又或是在條目刪去該句後宣告重審無效;Wikipedia:典范条目评选#約翰·亞岱爾仍然傾向宣告無效。我同時希望能夠修訂提出GA/FA/FL重審的門檻,避免造成不合理重審的現象。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3:15 (UTC)
  • @白目金百利重審的理由不受限制的一個例子。的確,「這標準不是方針沒錯」,有沒有要提議反對票理由應有限制範圍或者提議讓FA/FL/GA的標準都是方針的意思呢? Aizag也認為每一個用戶對於這些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阿,那要不要來一併討論呢?(這個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問題保證有的吵了,如果最後真的還是視為撤銷的話,那其他用戶可能在30天後還會有打算重新提名的可能性會較高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3:21 (UTC)
  • 管起来!趁着社群还没有达成共识,赶快管起来!只有铁腕不讲理但是“敢于操作”的管理员才能救维基百科!(反讽)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3月24日 (日) 08:18 (UTC)
  • 這討論串已經夠長的了,所以這一個討論究竟對那2個FA重審該如何判決呢? 只要沒人說,就只要擺著把FA評選當作頁面存廢討論來看待,慢慢來就好[開玩笑的],哈哈。說著說著,下一個重審馬上換多數人都知道的中國天津市了。好了,各位對於有爭議的克里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约翰·亚岱尔重審如何看待或者判決/判定呢? 放大強調:如果重審的反對票理由限制問題仍然不解決的話,日後提重審或反對票被嫌不合理還是只能用傳統方法請一堆符合資格的用戶投下所謂的「抵銷票:除名理由不成立/反對票理由不合理」之類的理由多票。至於說要對FA/FL/GA的重審理由或反對票理由限制提方針嗎? 那些標準是不是也應該同時提方針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5日 (一) 23:26 (UTC)
    • @Z7504:不如直接進行投票好了,雖然不能代替討論,但也至少能表達一定程度的共識。——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6日 (二) 00:47 (UTC)
      • 再ping一次@SanmosaSuper WangRowingboheEricliu1912Aizag、@白目金百利:那就對這個投票延長一個禮拜期限大家有無意見? 先看各位的意思,不然叫移動評選的人怎執行呢? 想必未來以後看到那些存檔的讀者或編者看了只能說,維基百科讀者都認為一個頁面到底要不要成為方針「只能共(閩南語/台語),沒有共(國語)」[開玩笑的]人事任免投票和DYK都有各自延長投票的例子,就看各位意思了,總是要結案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1:05 (UTC)
        • @Z7504:(其實我的意思是在這裡問要不要限制投票理由啦 Orz⋯⋯)——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6日 (二) 06:26 (UTC)
        • (:)回應:照經驗,繼續擺著條目投票也不會有什麼更動,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撤銷我可以接受,因為「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確實無依據可作證,這點資深維基人Wolfch亦有提及。約翰·亞岱爾的理由根本是胡鬧,應以不合乎重審理由、關閉評選處置。「對FA/FL/GA的重審理由或反對票理由限制提方針嗎?」這些資格當選需都符合方針,那撤銷理由應亦同,我贊成將反對票限制於方針內。--Aizag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1:26 (UTC)
        • 赞成把反对票限制于方针内。延长一星期无必要。--S Wang👉中文—乌尔都语协作计划2019年3月26日 (二) 04:52 (UTC)
        • @Ericliu1912:是要討論反對票的理由沒有錯,但還是一個一個來吧。反正未來交棒給其他人執行移動評選的時候他們也許也會遇到這種情況,所以反對票理由應該如何限制要堅持用方針開新的一串討論還是要開個專題投票來執行呢? 比較希望用專題投票來決定,但也要問各位的意思。就算這位用戶可能給了不少評選的麻煩,但也同時證明了維基百科也是會有缺陷之處吧? 畢竟就像上面所提過的那個「放大強調」一樣,不解決未來還是仍然只能用傳統方式。--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6日 (二) 07:02 (UTC)
        • 重開投票是不錯的解決方案。如果要限制理由,就要想好誰有權利判斷的問題。這個職位有權力擋住所有的重審。--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27日 (三) 14:46 (UTC)
        • 囧rz...不想看到下一個「Aotfs2013ArthurLau1997人事任免投票」這種為了是否延長而要請求行政員,會不會最後連為了決定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是否延長投票期限都要請行政員裁定呢...? (評選是否延長期限也沒有一定共識是其中一個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7日 (三) 15:48 (UTC)
        • 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這個例子肯定不用,因為我們上面已經討論了一大堆,足夠作成社群共識。但如果日後有同類情況,當然就麻煩多多....所以以前的扺消票,有存在的原因。--Temp3600留言2019年3月27日 (三) 16:04 (UTC)
        • @Temp3600:這個例子應當決定日後爭議的結果是要「維持原判」或者「延長期限」(如同上面提到的Aotfs2013和ArthurLau1997人事任免投票)。比如現在棒球比賽都有電視輔助判決決定是否改判,那麼「現在這個討論串也算輔助判決決定是否延期」。如果決定「維持原判」那就是以「5支持,3反對」撤銷FA資格處理掉,如果是「延長期限」則多延長一個禮拜後再重新計算一次票,以延長過後的結果為主--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8日 (四) 01:27 (UTC)
          • @Temp3600Z7504:對不起,這兩種處理方法我也不認同。個人認為應該推倒重來,重新進行評審方為上策。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8日 (四) 08:43 (UTC)
          • @Temp3600Sanmosa:整個評選重來也不是不行,只是現在這個問題還沒解決 囧rz...。如果整個重來,那麼「票數」也必須重新計算,前面所有投過的票一律不計算才可視作重來(即:前面已經有投過票的用戶都可以再表決一次,但前面的結果不計),而且評選時間也要照FA的程序走。不知其他用戶要用哪個方法?--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8日 (四) 11:02 (UTC)
            • User:Z7504「推倒重來,重新進行評審」意思即是「把原有評審宣告無效,並立即重新進行重審」,由於先前的評審被評為無效,所以可以當成沒有先前那一次評審,所以新的評審並不受時間限制。另外,個人認為其實裁掉那句沒來源的說話就可以了,條目基本上只不過是這個問題而已(已裁掉)。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8日 (四) 11:12 (UTC)
            • User:Sanmosa那要由誰發起重審呢? 要叫白目金百利強迫整個理由重新用一次提重審嗎 囧rz...,如果沒有淨支持8票還不是會被撤銷? 所以反對票要討論納入方針的範圍和要如何計算票數會是接下來更大的問題......總不能簡單一句「忽略FA的一切規則」直接重來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8日 (四) 11:21 (UTC)
            • User:Z7504按規則,任何人都可以發起重審,如果大家同意的話姑且由我發起重審吧,理由那一欄直接放這個討論的連結就好,反正提出重審者不一定要投反對票(例如改善GA/FA/FL的動員令需要發起重審)。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8日 (四) 11:26 (UTC)
  • 至於「是否把評選的反對票限制於方針內」這個問題等「爭議結果是否延長期限」解決後再開一串新討論串也不遲(這也是為什麼會想問候選人的原因吧)。放大強調那邊已經寫過了。人人嘴巴各自講一句不同的話不是共識,等要談何謂共識的時候就是再說不同的話、不同想法,惡性循環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3月28日 (四) 01:35 (UTC)
  • @Z7504:,以克利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为例子,之前刘嘉在FA这个条目同时,他也在撰写其他类型条目,也在申请重申其他编辑的FA条目。彼时包括我在内的一些编辑对此提供了一些建议:随着FA和GA在感官标准的变化,很多条目都会遇到重审的情况。刘嘉在提请重审别人的FAGA同时,是清楚知悉自己主创的条目在可预期未来是会被他人提请重审。所以现在有人提请重审我认为不是违反规则的,它的身份无论是傀儡还是刘嘉此前的政敌,均不受此影响。至于在重审或者提请的过程中,那些热衷于攻击他人而缺乏编辑能力、编辑素养的人,就当是空中的一股恶臭罢了。平常心重要。🌜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3月28日 (四) 04:29 (UTC)

結案討論


  • 我认为可以考虑重审,再不通过的话就认为不通过。我不愿意随便宣布一个投票无效。--1=0欢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9年3月31日 (日) 23:46 (UTC)
  • 雖然我認為這次的重審投票結果並沒有充分表達社群共識,但我認為目前的規定之下,沒有足夠支持宣布投票無效或延長投票的理據,認為在更改規則前,仍按照目前的結果處理(投票有效,不同意結果待30天後再提)。但也認為這次的重審投票(包括後兩個提名)表現出特色條目重審機制存在問題,應儘速修補。個人認為應該訂出「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的最低門檻,如果此意見票數太低代表重審不通過,這樣可以自動排除那些社群主要意見認為不合理(或就算有部分能成立,但不成比例的理由)的重審提名。ffaarr (talk) 2019年4月2日 (二) 03:30 (UTC)
    • 關於這個重審標準,在討論頁是在想要不要比照FP重審辦理啦...既然連行政員都認為不能宣布投票無效,也沒有延長投票的必要(加上其他用戶也有這麼認為沒有這個必要),還是先這樣結束掉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4月2日 (二) 03:5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參考資料日期格式

在我印象中,除非是已經很早就有共識的格式,否則維基百科不建議刻意去對格式進行修改(可以參考之前有人機器式修改「參見/相關條目」)的位置。不過我近期碰到一些人透過工具,要把參考資料模板的日期從「xxxx年xx月xx日」改為「xxxx-xx-xx」,但在我印象中並沒有方針指引建議如此做,而且反而更妨礙閱讀。而在英語維基百科,這樣的格式應該也不是占多數的主流(不如他們已經習慣把「參見」放在特定位置)。大家怎麼看?--KOKUYO留言2019年4月9日 (二) 02:51 (UTC)

  • 未见有共识约束使用哪种格式。{{Cite_web}}等模板说明记“请使用包括年、月、日的完整日期格式并与所写条目风格保持一致”、“建议使用ISO 8601中规定的YYYY-MM-DD格式”,只是建议。那些透过工具修改的,单单只为改日期吗,如果不是,可能是工具的局限性,可以给工具维护者发建议,但不一定有用)。不过个人是更习惯ISO格式的,比较简明、省空间、适合机读。英文维基百科,可能更习惯美式吧。--YFdyh000留言2019年4月9日 (二) 03:32 (UTC)
  • 我總覺得我中彈了...,我就是很喜歡「xxxx-xx-xx」的格式,不過我可沒有強迫啊臭傢伙,事實上我的習慣就是把這些都統一,不過我基本都在遊戲與音樂條目做這種事情。話說參見位置的修改是甚麼啊,我只有參與討論參見/相關條目的簡繁問題就是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4月9日 (二) 03:54 (UTC)
我沒說強迫啊……參見位置就是很久以前,包含我在內的一群人在吵「參見/相關條目」是要放在正文和參考資料之間(如英語維基百科的做法),還是要放在最後面。然後當時還有一名用戶,正常的條目編輯都不做,專門就只改這個位置。--KOKUYO留言2019年4月9日 (二) 04:05 (UTC)
那還真是因崔始聽,好險現在我都沒有遇到。 --船到橋頭自然捲*留言*Violeta 2019年4月9日 (二) 04:07 (UTC)
補充一下,作為那串存檔問題的發起者,在下現在被說服了。我已不再用"yyyy年mm月dd日",而一律改用"yyyy-mm-dd",而若是有維基人把"yyyy年mm月dd日"改為"yyyy-mm-dd",我也不會撤銷編輯,因為我找不到必須撤銷的充分理由。-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4月9日 (二) 04:41 (UTC)

(!)意見,站在純技術的角度而言,用ISO格式的確比較容易維護,因為Module計算參考資料的日期時含有中文字是會產生障礙的(含中文字的日期格式的參考資料,現在Module作不計算處理,也即Module無法檢查其日期的有效性)。如果要顯示為「yyyy年m月d日」的格式,那應該是請求幕後技術組修改Module的顯示法:把「date=yyyy-mm-dd」的格式在條目顯示的時候自動轉為「yyyy年m月d日」呈現(例如Talk:新柔长堤的{{DYKtalk}},能把日期參數的date=2019-4-9自動轉顯示為2019年4月9日),而不是在條目參考資料的原始碼裏直接人手鍵入「date=yyyy年m月d日」。--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4月9日 (二) 04:55 (UTC)

(!)意見:个人觉得写的时候可以统一使用ISO,显示的时候还是表现为中文比较好。平时学校采用英式日期表示,所以日期转化确实是一件很困扰的事情。或者可以像英文维基百科一样,为显示日期专门创立模版兼容不同表达方式参考。--Unravel17留言2019年4月19日 (五) 18:31 (UTC)

提議修訂FAC/FLC/GAN投票程序

或許這樣

我認為需要做一個社群諮詢,問題如下:

  1. 符合標準票是否必須附上理由?
  2. 符合標準票的理由是否需要作出規範?
  3. 不符合標準票是否必須附上理由?
  4. 不符合標準票的理由是否需要作出規範?
  5. 是否準許他人在在優良/特色內容評選中劃票?
  6. 如上題的答案為「是」,則何人可以以何準則劃票?

而我個人的答案是:

  1. 中立(我不認為輕率推翻先前討論共識是好事,但如果大家推翻了,我也沒意見);
  2. 是(如有填寫理由即受規範;根據相關評審規則);
  3. 是;
  4. 是(根據相關評審規則);
  5. 是;
  6. 個人建議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及管理員可以根據相關評審規則劃除他人之票;

以上。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09:11 (UTC)

  • @Liu116UjuiUjuMandanZ7504Temp3600Fran1001hk、@Cdip150CohafIv0202BenedictusFXMichael Chan、@靖天子吉太小唯OhtashinichiroHat600Wolfch、@YangflYFdyh000CopperSulfate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09:26 (UTC)
  • 另外,我再補充一點:我認為(▲)同上作為理由的有效性視乎它同的是哪一個上。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09:30 (UTC)
  • 1:否;2:是(咦?);3:是;4:是;5:是,但仅在投票者本人明示他人代划票条件时;6:见5,换言之,哪怕一个反对票/支持票荒唐至极,也需要通过对话而不是管理措施解决。更重要的是,至少在现阶段,拥有巡查员、回退员、巡查豁免者和管理员这几种权限都不能保证维基人正确理解评审标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评审能力不足的问题。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4月23日 (二) 10:29 (UTC)
    • 我要澄清一下:
      1. 投票者許可他人代為劃票並不在本次討論範圍內,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能夠在這種情況下代為劃票(因為已經得到投票人自己的許可),而這種做法並不會構成任何爭議;
      2. 我提出的「巡查員、回退員(、巡查豁免者)及管理員」其實是參照DYK做法而定,這三至四類人確實並不一定能夠正確理解評審標準,但始終也是社群比較信任的人,相對而言比較安全(即使只是些許),至少當有人認為他們錯誤理解評審規則時,他可以即時糾正,或解釋為何他的操作符合評審規則。如果其他人有其他更好的意見,我非常歡迎;
      3. 對話解決是理想中的情況,但並不現實,因為評審時間太短了,我們不能因為投票的爭議而把評選結果無限延後;
    • 以上。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3日 (二) 10:50 (UTC)
      • 那么关于5,我的看法为“否”。不可以划票。如果特定评审者尚不具备合格的评审能力,或者不具备合格的责任心,则应该通过沟通来尝试使其改正做法。不然的话,巡查员回退员管理员之类的人可以凭一己之见而不是共识划票,划错了怎么办?社群现在的分裂现状的根本原因就是缺乏共识,结果还要采用维持无共识状态的手段去做事吗?那会加重人治,使得社群分裂更加严重。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4月24日 (三) 02:23 (UTC)
  • 1:DYK不设理由我觉得有理解之处,不过GA/FA/FL标准更严格,未必适合不设理由;2、如果需要,和不符合标准同等;3、是;4、如果需要,和符合标准同等;5、中立。--№.N留言2019年4月23日 (二) 13:28 (UTC)
  • 1:否;
    2:省略,1不行時2沒有意思;
    3:是;
    4:中立;
    5:無論投票者有否表明條件,投票途中一律不可代劃票,因為投票未完,投票者仍有權更改理由。而投票結束後,不論投票者有否表明條件,都須經聽取客棧意見後方能忽略個別可能不合理或理由消失的票,因為投票者的代劃票條件可能會有歧義;
    6:管理員。--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4月24日 (三) 04:09 (UTC)
    • 通常在投票期期間投票者許可他人代為劃票應當被允許(尤其是在無預設條件且明示的情況下),他再自行更改投票是他自己的事,所以我並不傾向規管。Cdip150或許應該和UjuiUjuMandan就這類型的劃票交換一下意見(炸彈終須被引爆的必要)。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4日 (三) 04:42 (UTC)
    • 至於投票結束後,個人認為投票者許可他人代為劃票應當被禁止(不論是否有條件),除非社群共識或管理員另有決定。個人傾向由社群共識或管理員決定是否忽略個別可能不合理或理由消失的票(不論投票者是否有許可他人代為劃該票)。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4日 (三) 04:48 (UTC)
      • 問題是即使明示也都可能出現不同見解,而且即使理由在劃票的一刻被解決,但投票未結束仍有機會重新存在(例如解決的方案因為進一步的爭議而在投票結束前被回退)。--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4月24日 (三) 04:58 (UTC)
        • User:Cdip150不存在這樣的問題。針對前半部分:如果投票者根本對於他自己投下的票因何被劃不感興趣,如何?如果投票者之後留言只說「請代為劃票」,又如何?針對後半部分:解決方案因爭議而被回退理論上已經會使條目即時不符合標準(因為條目不穩定),所以後半部分是偽命題。其實我提出的這個概念是基於UjuiUjuMandan的概念的,我認為你和UjuiUjuMandan討論這方面的問題比和我討論更有意義,所以我強烈建議你到UjuiUjuMandan的討論頁討論,而不是在這裏。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4日 (三) 11:53 (UTC)
          • 不感興趣不等於可以隨意剝奪其有效性,衹要投票時理由是有的,未有任何異議時都應該要假定有效;如果投票者衹說「請代為劃票」而不說任何理由,那本身就是一張無效票,已不存在允不允許代劃的問題,而是按本身的規則一定要被劃;但如果投票者是說「因為……,解決後請代為劃票」,「……」是否已經解決未必有同一見解,比如說:「{{noGA}},某段不中立,改善後請代為劃票」,之後有人修改了某段,那是否能確定不中立問題已被解決?單是這個已可產生很多議論,所以不論原投票者是否在意被代劃,途中一樣不宜代劃,投票有效性從來就不考慮投票人的心態如何。另外,解決方案因爭議而被回退並不會引致投票被中止(WP:GA?目前不是投票規則的一部份,僅供投票者在評審時作參考之用而已),所以仍要考慮。我和UjuiUjuMandan已有共通點:「途中不能劃票,過後經討論共識才能代劃」,而且是社群將來可能使用的新規則,完全不明白為何衹有我和他兩個才適合討論,衹要是由本問題再衍生出來的問題,任何人都可以在此處討論下去。--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9年4月24日 (三) 13:09 (UTC)
  • 1:否;2:(▲)同上(笑);3:是;4:沒有意見;5:是;6:要求(▲)同上。——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4月24日 (三) 04:18 (UTC)
  • 1.否;2:否,文字遊戲不可取;3.是;4:可以是可以,但這個標準應按投票內文作實際考慮,不可死背维基百科:優良條目標準照本宣科;5:只限投票者明示可以劃票;6:管理員可以在整個投票結束後,如果發現部分反對票的問題已解決,只因編輯不活躍而未被劃走,可以酌情劃掉。--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4日 (三) 10:27 (UTC)
    • 我希望Temp3600解釋一下他在4的理據。據我所知,特色及優良內容評選標準是社羣共識。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4日 (三) 11:54 (UTC)
      • 那一件文件從來未提過到VPP公示,如何稱得上有共識?先不說這個。维基百科:優良條目標準是一個通用的參考標準,讓編輯大約知道自己要寫到那個程度,外人也大約明白那些條目的水平,不是每個條目的細節指引。即使是接近的主題,每個條目的「主題的主要方面」都有差別。1982年飓风黛比是GA,但如果颱風天鴿沿用它的寫法顯然不行,因為它的影響甚廣,讀者需要詳細知道這方面的內容。又如很多GA都會因內容太舊而被摘下來(這是老GA最常見的取消原因),反映了社群對GA的要求,是按當時編寫者的水平、其他GA的質量,動態地決定,而不是定死一個模子,滿足了就叫做GA。如果說有模子,應該是每個條目有一個「自己的模子」,大家按照它能不能滿足該主題的要求來投票。滿足了優良條目標準,並不代表條目在該方面真的達到了GA的要求。--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4日 (三) 15:12 (UTC)
        • 说白了,现在各级评审的水平本身不足。这个问题得解决。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4月25日 (四) 03:20 (UTC)
        • Temp3600對於GA標準這個通用模子的認知有一定問題:依他所言,則各類條目皆須立下其各自的GA標準,那豈不是使人無所適從?GA標準是具有通用性的,「主題的主要方面」即是顯現通用性的一種,不同條目都有不同的主要方面,「主題的主要方面」就是概括所有條目的主要方面的標準(至於如何體現通用標準,則是另一回事)。簡單來說,GA標準是通用模子,而條目最終是否當選GA就視乎社羣如何客製化那個通用模子。「很多GA都會因內容太舊而被摘下來」的部分情況其實也是就著「主題的主要方面」而言:如果條目沒有補充關於主題的一些較新重要資訊的話(例如建築的翻新、停用等),這其實還是在GA通用模子的範圍裏;至於如果是比較次要的數據(例如客流量、車流量等)沒有及時更新的話,這種情況則是吹毛求疵,並且是應該予以杜絕的(因為這些數據很輕而易舉就能夠找到更新版本,這樣的重審明顯是浪費社群精力和時間),修例就是為了達到這個效果。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5日 (四) 09:05 (UTC)
          • 評審本來就應該由該方面有專長的人來做;學術評審會為每一篇論文尋找適合的評審人便是為此。無疑,GA標準總結了一些常用的評審理由,但這些理由並不是為了限制專家提出其他適合的理由,而是讓編輯有一個大約的概念。滿足了這些大約概念,不等於條目在該方面真的滿足了實質要求。另外,甚麼是主要數據,甚麼是次要數據,應該在評論過程中由社群裁定。
          • 如果說遠一點,這個是普通法與大陸法的分別:普通法重視實際情況的考慮,多於總體原則的神聖性。我一向是普通法系的支持者。--Temp3600留言2019年4月28日 (日) 06:35 (UTC)
            • 不過我看到社羣有傾向「大陸法」的情形,我還是希望尊重大部分人的意見。如果有更多人參與討論會更好。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4月29日 (一) 10:45 (UTC)
            • 大陆法也不是不好,但是社群的问题在于competence不够。对于非专业人员来说,普通法系统更适合逐渐建立秩序,而大陆法系统更容易让人为了自己都搞不清楚的目的,引用自己都不理解的规则,去做自己都不明白的判断。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5月7日 (二) 08:17 (UTC)

新提議

如果我只提議修訂特色內容的投票程序(即排除GA),又如何?我真的看到社羣對於特色內容標準有明確共識通過。Σανμοσα五四运动百週年 2019年5月7日 (二) 09:09 (UTC)

關於FA評選問題

从讨论页面里直接删除扰乱性讨论、扰乱性提报,直接结束互助客栈不知所云或有明显结论的讨论是常识,也是通常所有人都会有的做法。如果您认为这几个注定不能通过的讨论不能直接移除,甚至不能雪球关闭的话,您可以再次发起或者把有关编辑加回页面。自动确认用户什么都说明不了,我可以随便注册一个账号,放七天再刷50次沙盒或者随便去知识问答水。如果您认为有必要重开投票、这两个条目有通过的可能,或是发起人的行为不属于扰乱性编辑的话,您当然可以重开投票甚至在互助客栈发起新讨论。--Techyan留言2019年6月24日 (一) 15:17 (UTC)

  1. 這個用戶送VIP的話,不知道身為一個管理員的Techyan會不會直接封禁還是怎樣? 希望Techyan出來解釋
  2. 應該提高自動權限用戶標準,還是應該改變那些所謂「具有擾亂性提名」者可以直接關閉? 畢竟這一位是個自動確認用戶,但現行規則根本沒有寫到所謂「具有擾亂性提名者可以直接關閉」這種說法--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6月26日 (三) 15:30 (UTC)
    • 对阁下第一个问题的答复:在当时不会,因为警告不充分。这跟上面讨论的“可以关闭傀儡/封禁用户所提的讨论”没有任何关系。无数的用户都在VIP和AFD上回退过LTA的扰乱提报。据我所知现行规则里也没有说什么用户能用{{Archive top}}模板结各类讨论,但我还是看见各类讨论版里不管什么身份的用户都在用。原则上只有行政员才可以直接结讨论并给出解释。阁下站务经验少,可以多去做一做看。所谓雪球法则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无用讨论占用社群精力,规则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覆盖到边边角角。所谓IAR就是因为现行规则没有写,但实施起来符合常理,所以才去做。如雪球法则页面里介绍的一样,当地狱里有雪球存在的可能性时,就应该继续讨论。但目前我没有看到任何人重新发起。中文维基最近几年各类方针指引的修订层出不穷,远比前几年多;而社群还是同样运作。拜一些用户所赐,在这里我就不点名了。从使用Archive top结讨论到直接回退LTA在VIP上的提报,这都是在应用IAR。这个讨论势必没有任何结果,既不会推动extendedconfirmed权限用户的设立,也不会明确扰乱性提报可以直接移除。前者一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该提案已经在先前数次讨论中均被否决;后者的情况既常见又不常见,且个案差异明显,不可能立一条涵盖到所有情况的规则。我建议各位阅读一下User:Hat600/essay/极度理性,再想想极度官僚化,逢事必讨论的后果是什么。我再次强调:如果任何人认为有必要重启讨论,请自便。我欢迎各位监督我的操作,并指出我操作的不当之处,所以我乐意出来回应。但我也希望各位借此机会深刻理解一下IAR、“运用常识”、和在没有ARBCOM的中文维基百科权力架构中行政员理应占有的地位。--Techyan留言2019年6月26日 (三) 16:07 (UTC)
作为一个行政员,我认为行政员的地位被看得太高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6月27日 (四) 02:10 (UTC)
(?)疑問宣傳及純破壞用戶要不要也列入?--人人生來平等🎉放暑假囉🎊 2019年6月28日 (五) 04:11 (UTC)
不如「被永久封禁的用戶在封禁前後所提出的評選一律無效」如何?也能明確規範白目金百利這類案例的處理方法。——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28日 (五) 05:16 (UTC)
好像可以,這樣比較中性。--人人生來平等🎉放暑假囉🎊 2019年6月28日 (五) 06:55 (UTC)
但问题是,永久封禁是可以推翻的,而且永封的理由不一定和评选有关,所以还是加上“因确认滥用傀儡而被永久封禁的用户所提出的评选一律无效”好一点。--Super Wang欢迎您助力✈2012年空难系列条目 2019年6月28日 (五) 09:16 (UTC)
但這次的Tongtongood就不符合濫用傀儡且永久封禁的用戶。--人人生來平等暑假頹廢中💤 2019年6月28日 (五) 10:30 (UTC)
永久封禁的確有機會被推翻,但是那是另話了。現在主要說的是只要被永久封禁過就宣告他在被封前後提的(在評選期內的)評選無效。一方面可以規避已經結束的評選被從墳墓裡挖出來鞭屍,另一方面是因為濫提評選而被封禁的時間差通常不會隔太遠。如果有例外,那再說囉。——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6月28日 (五) 15:38 (UTC)
没意见。--Super Wang欢迎您助力✈2012年空难系列条目 2019年6月30日 (日) 00:29 (UTC)

关于优良条目评选的时效性

本人之前大规模完善了图尔条目,并于2019年7月3日提交同行评审,后通过User:百战天虫的意见进行了完善,后于7月6日提交优良条目评选。由于对GA规则的不了解,该条目的评选于当日末被判为无效,并回退至同行评审。次日,User:Rowingbohe发现这一情况后对之前的回退进行了撤销。本人此后又进一步完善了词条内容,现希望能够冲击GA。不过,本人看到GA评选栏上方有“同一个条目请勿在距上一次优良条目或典范条目评选结束后不满30天内重复提名,否则该提名视为无效。”这一条,不知道此条规则对于现在这一情况是否适用。--Patriotard 2019年7月10日 (三) 12:52 (UTC)

  • WP:IAR--Rowingbohe♬欢迎参加第十七次动员令台州专题 2019年7月10日 (三) 13:09 (UTC)
    • (?)疑問@AirScott日後要提名GA前(又或者FA/FL),假如該條目/列表還在PR中可以先自行移動存檔。而有關Rowingbohe的提到IAR部分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提名FA/FL/GA之後,先前的PR應視同結束(FA/FL/GA評選不能和PR同時),自然而然,所提交的GA評選通過就沒有問題。有什麼好的修改句子提案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1日 (日) 03:11 (UTC)
    • (~)補充:以前曾經也在想是否讓PR時間變短,不過得不到明確的共識,因此之後才會寫上一句:「如為提名者想自行提早結束同行評審,建議自行做移動存檔動作。」(文字格式複製來用),畢竟PR頁面本身也有說明到,「PR不是條目評選」。不知道其他人怎看,如果其他人也有更好的句子提案歡迎提出。--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1日 (日) 03:25 (UTC)
      • (:)回應@Z7504本人之前也是看到「如為提名者想自行提早結束同行評審,建議自行做移動存檔動作。」然后才去申GA的。这句话可以在后面添加一句「提名者同行评审结束后可以立即提交优良条目或典范条目评选,不受30天限制」或类似的语句,这样可能会更清楚些。不过,30天确实长了点,本人赞成讓PR時間變短,像客栈话题一样,超过7天没有新的讨论就自动结束,不过这可能需要去产生新的共识。--Patriotard 2019年7月21日 (日) 10:41 (UTC)

這樣的票應算有效還是無效?

完成,使用tl的票(比如{{tl|yesFA}}、{{tl|noFA}})視為無效票--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09:14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像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的FA評選中可以看到@viztor有使用「{{noFA}}」用法而非「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想知道的是,如果今天一個投票中出現了像這個例子中有使用到tl模板的票,而且也沒有使用「<s></s>」自己劃票的話,那麼這種tl票在FA評選中(甚至假如某日FL/FP/GA/DYK也有人這樣使用的話)還算有效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1日 (日) 03:05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改变GA/FA/FL评选制度:共识制融入投票制

Halo,社群的各位同仁,好久没有来客栈灌水了。不知道同仁们有没有发现,近段时间,中文维基百科优良条目和典范条目数量稳步增长(截至讨论串发起时GA已达到1567篇,每681篇条目有1篇;FA已达到679篇,每1,572篇条目有1篇;FL达到160篇)。有鉴于此,我觉得是现在是时候来改进目前优良条目评选制度,让优良条目发展的重心从数量转移到质量上来。

在提出这个问题之前,我翻查了一下方针区的存档,了解到用户User:王小朋友(现改名为User:維基小霸王)最早在2012年7月提出GA/FA应该依照社群共识进行评价来投票,但是当时社群里有人担心过分强调共识会使得社群内容原本约定俗成的规则变成成文的“共识”规则,给条目评选带来束缚,即便各种“共识”规则演变成成文的方针或指引,如果投票时所引用的“共识”与“更广泛层面的共识”,会致使双方产生冲突。基于这种顾虑,加上当时社群缺乏GA/FA的成文“共识”,建议方案最终无疾而终。显然,讨论中的“共识”是方案最终流产的症结所在,相信如果王小朋友能够明确说出他对这种“共识”的理念,这个方案就有继续讨论下去的可能性。作为社群的后辈(我2014年才加入),我在日后的条目创作中,逐渐知道条目评选机制的弊病究竟有多么的根深蒂固。由于条目评选一直缺乏规划,大多数用户在投票时大多只贴上支持/反对的取态,投支持票的用户不会附上自己的理由,而因为自己和主编意见不合,一时冲突(简单说就是为反对而反对)投上反对票的用户也不少。而这种现象,造成了很多用户会出于人情给主编投支持票,或是鼓励性地投票,不论他们的条目是否符合GA的标准。也因为这样,许多质量符合甚至超越GA标准的条目,最终因为部分用户的情绪性投票而与GA失之交臂。实际上,当前GA/FA/FL的入选标准是数量达到即可,GA是至少6票支持,1票反对抵消1票支持;FA/FL是至少8票支持,1票反对抵消1票支持。许多用户在条目评审期截止前,会在社群中拉票(社群共识认为拉票行为是扰乱性行为),这又会造成部分同行出于人情到评选区灌支持票。所以,依靠灌票来入选的条目如果本身并没有符合GA条目的标准,就会有同仁提出重审,而目前GA/FA/FL的重审通过标准和入选标准一样,这就造成了假如重审中存在只有1票反对而没有支持票,那么这篇条目就会被撤销资格,这又引发了一个问题。翻查讨论区的存档,我又了解到这种机制带来的弊病:在2015年5月,用户User:HYH.124认为他此前于2014年1月提名条目马来人至上时,“不太重视条目的版面品质”,条目是自己胡乱提名的,所以就提名撤销“将功补过”,理由是有“失效链接”,但是如果有人觉得“内容全面胜于一切”,认为“条目仍符合优良条目标准”,“就欢迎投符合标准的票”,并附上了条目存在失效链接的理由(条目讨论页)。实际上,即便条目存在失效链接,可以透过互联网档案馆创建页面快照进行存档,弥补问题。然而,就是这样“不是理由的理由”,因为票数只有1支持+2反对=1反对被拉下马,就这导致了GA评选时7票支持的共识被直接无视。在这个背景下,2015年5月的讨论由此诞生,但是由于当时用户对于问题没有共识(也有可能是因为7+等人的极力反对),和平奮鬥救地球提出的唯一方案被忽视,讨论无疾而终。由于我后来忙于个人事务,对于社群的动态不甚了解,我不知道有多少条目因为票数为题被拉下GA/FA/FL的宝座,但是我深知,如果共识制一日不落实,程序正义一日不实现,就会有人钻这些投机主义的空当。按照现状,如果社群都有精力去认真关注GA/FA/FL的条目,哪怕就去灌票,它们就会有正常运作的机会,不过到了评选“淡季”,也就是很少有人去关注这些条目的时候,那么就会有许多条目因为票数不足的问题无缘GA/FA/FL(即便是在“旺季”,也有很多本来符合标准的条目因为票数不足而落选),所以共识制必须要落实。

落实共识制,我们大可以参照他山之石,也即是英文维基百科的条目质量评选。英文维基的条目质量评选目的非常明确,以特色条目为例(以下为本人的翻译,如果有错误请立即修改,不用知会本人):

由此可见,英文维基的特色条目评审非常注重社群共识,这样一来,评审者必须就根据评选的标准提出相应的改善意见,不能投纯粹的态度票,事实上他们那边的评选都是很用心的,这样一来就很好的解决了上述因票数引发的问题(GA的评选机制比较繁琐,如果有人了解的希望在下面说一下)。

最后感谢所有同仁为维基百科带来的贡献,让全人类都能自由地享受求知带来的乐趣,也感谢之前提出问题的几位前辈,你们的意见给了我提出这个讨论的信心和勇气,祝各位编安!--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19:06 (UTC)


注:中文维基百科社群曾于2015年5月通过解决DYK滥投票问题的方案,目前的投票规则是该讨论的社群共识。

另外,用户User:Clithering曾于2015年3月提出实施评分制(不知为何当年的改革声音很强烈),而用户User:Morgan Siu于2017年5月认为部分理由不当的反对票算作无效,类似于DYK。

除此之外,过往社群有多番关于GA/FA改革的讨论:

各位同仁在思考本问题时可以参考这些案例。--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19:14 (UTC)

@百战天虫:這提案聽來不錯,不過應該會討論很長一段時間。這種爭議點可能不少;先舉例幾個爭議點問題,想到再補,也歡迎常常光顧FA/FL/GA評選的用戶(或者覺得這個所謂共識融入投票制度可以用在FP或DYK者),盡量提出。就先舉例4個問題:
  1. 很多時候的投票可以看出有所謂未達一定標準票而落選的現象。這個現象其實最常在GA、DYK看到比如只因為門檻未到而落選,但卻沒有任何的反對票。那麼此時此刻,是否要忽略門檻這個規則的問題還是要算它落選?維基百科的用戶會有多少百分比的人同意將各個評選所制定的門檻忽略呢?
  2. 在重審中,只要1張反對票即有可能拉下一個具有FA/FL/GA的資格(假如真的沒有其他用戶不同意反對票/重審的內容而反倒投支持票,甚至說是抵銷票/不合理之類的話)。可是,維基百科的人會同意只有1張支持票且沒有任何反對票的時候直接給這個提名視為通過嗎?想必這應該不太可能是維基百科用戶會有的共識。
  3. 每一個用戶的投票水平、編輯能力...等也一定都不一樣阿,如何認定這些支持票和反對票各自的共識呢?又或者當一個提名同時有多個支持、多個反對,但結果是有通過門檻的話,那這種條目評審的結果要算它過,還是說因為具有爭議所以不通過?
  4. FA/FL/GA評選的時候,是可以和DYK一起的。如果今天DYK那邊的意見和FA/FL/GA的意見卻是不一的時候(比如DYK明明被指出不少問題但FA/FL/GA評選沒人說的話),那麼這種提名還能算它通過嗎?這個舉例可能發生的機率很低,不過還是舉例。
所以,希望有更多用戶提出問題、意見,一起來討論究竟要怎麼樣達成所謂共識融入投票制度的問題吧。看是要先有一個共識和一個明確的結果後再做最後判定是否符合該資格並移動評選存檔,還是要怎麼樣,估計這討論串會很長。--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0:42 (UTC)
@Z7504:感谢阁下长期以来对条目评选工作的支持,阁下所列可以说是目前评选机制的弊病。另外,我在写这个讨论串的时候,想到了三种方案:一种便是由共识制完全取代投票制,第二种是投票制先行,共识制作备选,也就是说先以投票结果作定夺,如果出现阁下上述的情况,那么就要以社群共识为准,第三种是共识制先行,投票制备选,就是反过来当社群未就条目是否入选或除名达成共识,那么就要通过投票结果来定夺。需要注意的,这里的投票方案不会算绝对票差,也就是现在这套方案,我打算用的比率,比如支持票占总数的三分之二或以上即为通过或是撤销,这样用比率的话,就可以保证不会出现因为离票差绝对值差而落选的情况。由于会出现一票通过或者一票撤销这种极端的情况,最好设一下门槛,有几张票才开始点。除此以外,还应该剔除那些没有针对条目入选标准明确指出问题出彩的地方或是所存在的问题,只有单纯的支持或反对票,或是明显的人情票或发泄性的投票,就要当作无效。由于涉及到共识讨论问题,投票时长需要弹性处理,在规定时间框架内调整,上面英文那边做了阶梯性时间表,我们这边可以用一下FAN那一套的时间,确保每一篇条目都能有充分全面的讨论。这样,每一位评审人在投票的时候不仅要列出支持或反对的立场,还要写出原因(详尽或简略皆可),真正起到改善条目的作用。考虑到目前页面存废用的共识制,管理员任务繁杂,这里就不再设置英文那边的协调员了,由第三者点票即可(好像我说的是页面提删那一套)。由于让共识制完全取代投票制的可操作性不强,所以想到了并行的办法,到时候实施的话会是共识讨论和投票分开进行,先讨论后投票,或是先投票,不行再讨论。此外,所有共识讨论应在条目标准框架(可以说条目标准本身就是共识)内进行,达成对于条目是否入选/除名的共识意见。以上纯属个人想法。

阁下预测这条讨论串会很长,的确,这个提名如果实现,势必会影响到整个社群的生态。既然要变,就应该稳中变。如此,我们就需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找到合适的共识标准。--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1:30 (UTC)

先就「共識」問題來說,舉例幾個已經有明確共識的部分(沒有提供對應連結的部份請見諒,因為要一一找出對應連結舉例要花不少時間,而且也不一定可以找到。(*)提醒,以下內容請勿直接認定是針對舊帳一一討論):
  1. 支持票可以不用寫理由,但某些理由的支持票好像是無效的。
  2. 在提名人中途隱退時,隱退前的提名是以是否為自動確認用戶來判斷
  3. 當一個條目為FA時,請勿對其進行GA評選。但若質疑該FA條目的資格,是可以對其進行FA重審的。
再來舉例幾個看起來沒有共識的部分:
  1. 若結果為當選但有爭議的時候,似乎得不出來是要算通過、落選還是必須延長投票期限。現在這個所謂「共識制融入投票制」,不妨可以參考這個加以討論?
  2. 這一個是真的需要對管理員打上(?)疑問的:所以FA/FL/FP/GA/DYK這種只有自動確認用戶的票才有效的提名頁面,到底要不要永久半保護?
  3. 翻了存檔的時候需要再問的(?)疑問:所以提名人或者主編到底要不要限制不能投票這件事情? 好像也沒看到共識。
  4. 所以什麼情況下的支持票理由可以算是無效呢?
  5. 想請問的是,之前有一個很拖時間的提名就是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FA重審問題,所以像是這種會濫用傀儡提名的提案要算一律以「是否為自動確認用戶」來判斷有效或無效嗎? 雖然之後,這個條目又重新被評為FA,但究竟為何一個重審可以拖了11天才執行移動評選? 是否也該有個共識;如果DYK中的討論結果是提名人為「傀儡」,那麼DYK這個討論能算共識嗎?
  6. 說PR的頁面「通常會遇到無人理睬的情況」,所以PR的效率或者其評審的品質可以保證(或者增加)入選FA/FL/GA的機率嗎? 看來好像也不是這樣子的吧? 「PR就有指出來了」,也不是每一個PR提名都有人會指出來的。PR規定期限為30天這個討論,那個時候也沒有人有異議阿。可是要將PR的時間縮短卻有異議,難道PR就有明確共識是要「幾天」嗎? 想必是沒有的。
最後還是講一下:雖然共識是可以改變的(比如FL評選中的基本期限從30天改為14天,那時不表態可能也是因為對移動評選一點影響都沒有吧?)。但即便如此,想要先達成一個「明確的共識」比「改變共識」難多了。而且如果討論個幾周、幾個月真有個共識了,要如何確保共識可以保持長一點的時間呢? 以上總共花了半小時來打 囧rz...--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2:31 (UTC)
@Z7504:所以很希望这波讨论能够解决一下问题,至少不要出现“相对于同时代的其他纪念币而言,克里夫兰百年纪念半美元如今属于较为廉价的收藏品”这种荒唐的撤销理由了。--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7月24日 (三) 23:09 (UTC)
我觉得英文版制度设计的优点是,一切都是以围绕条目质量的改进来评选,并不急于撤销/选上FA,这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地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7月25日 (四) 02:41 (UTC)
en版這種的FA評選似乎也不能算是完美無缺的(畢竟沒有頁面是不變的,而且評選這東西本身就存在可能無法解決的bug)。為何這麼說? 這樣會顯得說,假如zh版的FA評選通過以後,那是否「評GA是一套標準」、「評FL是一套標準」、「評FA是一套標準+共識制度」會顯得說有多套標準制度,這種通過後反而讓zh版用戶會顯得評選有不公呢? 再者,拿上面舉例的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FA重審問題,en版的標準如果當時在zh版實施,恐怕拖延移動評選的時間不只11天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5日 (四) 05:06 (UTC)
假設今日,zh版的FA評選要用en版的FA評選制度,就一定會有以下程序:
  1. 先有幾個人去寫en版的FA評選草稿
  2. 再將修訂提案提互助客棧
若果真要實施,再說一次:en版的優點似乎在zh版會讓投票者認為是種多套標準,讓評選導致不公的想法吧。而且en版的FA評選,如果真的是將結果得知後再「以圍繞條目質量的改進來評選,並討論是否入選/撤銷FA」的做法,其實是很容易成為既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FA重審之後的下一個成為爭議的投票結果問題,而導致移動評選、下一次可提名時間等等的東西相對得延後。之所以花這麼多時間打這些東西,無疑就是這些真的很重要。--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5日 (四) 05:25 (UTC)
(*)提醒:我上个月提过一个类似的提案,当时是原则上通过,但细节没人讨论。可以看看[1]。--Rowingbohe♬为 KyoAni 祈福🕯 2019年7月25日 (四) 04:14 (UTC)
已順幫放到上面的連結區中。——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7月25日 (四) 04:22 (UTC)
细节没人讨论,有Sanmosa~ viz 2019年7月25日 (四) 04:31 (UTC)
看完這個討論之後可以發現有個疑慮:en版說的才算嗎? en版的FA評選如果真要加上所謂「以圍繞條目質量」來決定是否入選或者撤銷一個FA資格話,那也有(?)疑問
  1. 上面有說,若en版FA評選的作法用到zh版,很容易讓人認為評選會不公。那如果今天zh版的評選,無論FA/FL/GA甚至連FP也好,要不要也通通改成en版FA評選制度,然後說「以圍繞條目質量」或者「以增加圖片質量」這種方式,最後也不知道需要等多久才能決定進行移動存檔。會否變成這種現象?
  2. PR如果常常都是所謂「會遇到無人理睬的情況」話,那麼en版的FA評選跟PR有什麼差別嗎? 難道沒有人會認為,原來en版的FA評選要和PR同時進行的,所以zh版應該照做嗎? 問題是:FA/FL/GA是可以和DYK一起,但不能和PR一起阿 囧rz...,是不是要把「不能和PR一起」也做修訂條文呢?
  3. en版的FA評選和ja版的DYK評選,其形式上會不會都跟PR「類似」;zh版的用戶又有多少百分比的人會能同意「將評選和PR結合」呢?
  4. 可不可以也說「各種維基百科語言版本都有各自獨特的評選做法」呢?
因此還是那一句:「評選可能本身就存在無法解決的bug」。(&)建議此串討論就只說可能存在的問題,如要提新提案的用戶還是新開一個討論串的好。況且那些所謂FA/FL/FP/GA,在各自主頁面也不會說質量如何,也只會說目前有「FA:681個,FL:177個,FP:182個和GA:1588個」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5日 (四) 08:18 (UTC)
  • 现在的评审速度太快,有些票也太便宜。个人认为不论什么流程都可以,但每个评审应该有一段总结性评语。如果社群连总结性评语都写不了,就更不可能有能力评审GA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7月26日 (五) 06:12 (UTC)
    • 恕直言:今天假設性的說FA/FL/FP/GA/DYK評選要結論出「總結性評語」(PR的問題不說,PR想要提早結束的話提名PR的用戶人可自行關閉),那要怎麼結論? 又是應由誰來結論,所有投票者、關閉討論者還是執行移動存檔者? 在zh版維基百科應該很難看到社群對總結性評語有共識。上面早早說了,共識是可以改變的,但「明確的共識」比「改變共識」難多了。那怎麼證明那些評選的總結性評語就是一個完美ending而不會有爭議呢,想必這是不太可能的。不只GA評選,其他評選也差不多結論而已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09:09 (UTC)
  • 我对制度改革的前景很悲观。如果条目评审的投票者大多不具备评审能力、没有足够的责任心、甚至没有检查过条目,如果认真负责、有能力鉴别条目的编辑不愿得罪人因而不发表反对意见,改为共识制以后,共识制的结果仍然是中游下游的条目被奉为优良条目甚至典范条目。即便有人愿意站出来说说难听的话,提名者拉几个人来支持支持也并不难,最后支持声大于反对声,只怕共识仍然是入选。
  • 楼主说改革的目标是“让优良条目发展的重心从数量转移到质量上来”。然而我粗略读了读,楼主提议的改革,似乎主要是为了解决某些条目因票数不足而未能当选的问题。并不觉得这样的改革可以提高优良条目的质量(票数不足,有时候是条目的主题太过冷僻、关注的人少。有的时候或许就是质量不过关,大家碍于面子不愿意投反对票吧)。提高质量应该是适度提高优良条目的门槛(在今日而言,认真执行优良条目标准或者典范条目标准已经是一件难事)。从近一年的优良条目和典范条目评审来看,中文维基的评审门槛已经很低了。现在的评审制度无法解决滥投的问题,改革可能也解决不了。重要的是有鉴别力、敢说话的评审人,而且要有很多。--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7月27日 (六) 16:56 (UTC)
(?)疑問
  1. 假設按照當時的定義:「即使成文,查找起來也有困難,如果支持一方死纏爛打要求找出理由依據的共識,很可能出現無法找到的情況,大大提高投票門檻。」這一點不是沒有道理的。支持票現在都可以省略理由了,反對票呢?
  2. 質量不過卻沒有反對票的原因,是否可以說原來zh版的評選和ja版的DYK「類似」呢?
  3. 就算在此的GA評選中,所謂「即時不合標準」的問題,那要怎麼定義呢? 不好意思,提名程序只有說「仔細審閱提名條目,確認是否符合優良條目標準」,並無強調不符合標準的可以即時移動評選。要嘛就怪條文內容,要嘛就說上面已經說到的「明確的共識」比「改變共識」難多了這現象吧。現在評選只要沒有違反「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這個,似乎就算有效提名了。那有人要提議修訂條文嗎?
  4. 「重要的是有鑑別力、敢說話的評審人,而且要有很多。」是可以啊,問題是那些支持票的人會否又有所謂「不合理反對票」、「抵銷票」之類的? 如何請很多有鑑別能力又敢說話的用戶來光顧評選呢? 這些似乎有時常在關心評選的用戶應該就可以漸漸有感覺吧;然而還有問題的是,所謂「共識制」也不可能說結果是「同時入選又同時落選」這種荒謬的結論吧? 為了要解決到底要算入選還是落選的問題,是否還要拿上面說的:「最後也不知道需要等多久才能決定進行移動存檔」以及「誰來做最後的結論」問題呢? 這些不叫做無法解決的bug叫做什麼? 老問題希望還是不要再一直強調的好,因為這些bug無法有一套解決的方式。
假如評選這麼有爭議的話,那就去問問維基百科其他用戶要不要把評選這東西給關門算了吧,不過應該也會有很多用戶反對維基百科將評選FA/FL/FP/GA的制度關門變成一個普通的百科全書。維持現有的N票門檻問題既不是最好的解,共識制也不是很好的解,還有人敢說自己在維基百科的提案就是「最佳方案」的嗎?--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1:53 (UTC)
您是否可以给一些上下文,或者把观点讲得更清楚一点呢?第一点我没看懂您想表达什么。第二点,我不了解日文维基的DYK。第三点我仍然不知道您的主张是什么。第四条我仍然不知道绕来绕去想说的是什么。我的意思是这个改革并不能起到“提高优良条目/典范条目质量”的效果,反而会增大执行与维护的成本,可行性比现在简单粗暴的点票制度要差。如果改革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反而带来更多的问题,那么改革意义何在呢?--如沐西风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2:08 (UTC)
(:)回應
  1. 支持票可以不用寫理由的提議之前就有通過了,不過還沒有聽到反對票可以不用寫理由甚至通過的提案。
  2. 這點印象是UjuiUjuMandan說的吧,假如ja版DYK都只有用支持票而沒有用反對票,那zh版跟ja版DYK有何差別?
  3. 「即時不合標準」現有條文也不用直接視為「 不合要求」,那有人要去寫新條文嗎;那如果是{{Rough translation}}模板算「即時不合標準」嗎? 不但標準沒有提到「即時不合標準」等同「不合要求」,就連FA/FL/GA各個評選說明也沒有這麼說。自然而然還是只能等評選時間過了才能移動存檔,除了違反「同一個條目請勿在距上一次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或者提名人撤銷提名這種的以外。
  4. 想說的是,既然支持票也有支持票的立場,反對的也有,假設性一個同時有支持和反對票提案通過的話,那這個提案在共識制要算通過嗎,還是不通過? 這樣不會構成「最後也不知道需要等多久才能決定進行移動存檔」以及「誰來做最後的結論」的問題嗎?
以上,那有人還敢說N票門檻或者共識制度,甚至說自己的提案在維基百科就是「最佳方案」的嗎? 共識制融入投票制的想法只能說不錯而已,不能因此認為這提案就能簡單通過並改變現有的N票門檻。--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8日 (日) 02:28 (UTC)
  • 話說上面提到的疑慮根本得不到解答嘛? 主要不是要問共識制的問題嗎? 所以共識制是不是最好跟投票制分開的好,減少負擔? 融入的話,種種問題就在上面都提到了阿,還有什麼問題還沒有提到?--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7月29日 (一) 09:13 (UTC)
如果再没有人回答我就打算关闭讨论了。--百战天虫留言2019年8月2日 (五) 12:49 (UTC)